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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省“两会”精神,引导全省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团省委联合16家青年文明号组委会成员单位开展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活动。
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经严格审查、逐级推报、择优遴选、社会公示,贵州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16家成员单位联合决定,在—年度贵州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周期中,对符合创建条件且表现突出的个创建集体,命名为“—年度贵州省青年文明号”。全省法院共有3个集体获得命名。
全省法院获表彰单位
团组织独立开展集体
江口县人民法院闵孝人民法庭
与行业系统联合开展集体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板溪人民法庭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原标题:《贵州法院3个集体荣获“贵州省青年文明号”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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